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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缉私局机关公安网电路租赁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福州市招标 租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7
截止日期:2020.08.10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代理: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福州市
内 容:项目概况 **海关缉私局机关**网电路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应在***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 项目名称:**海关缉私局机关**
关键词: 租赁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海关缉私局机关公安网电路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应在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8月10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2020-217

项目名称:福州海关缉私局机关公安网电路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元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及要求

租期(月)

月租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福州海关缉私局机关公安网电路租赁项目

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

12

30000

360000

3600

注:投标总价包括线路安装、调试、验收、开通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人工费与材料费),线路租用费用,线路施工维护、故障修复费用,设备租赁费、供应商在采购方所租用的线路上投入的人力成本及税率等,采购方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方出具合格的线路开通报告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1.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正本中须为原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1.5投标人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7月17日至 2020年7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现场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转账报名方式:投标人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在转账后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座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售价:1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2、以上如有变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福州海关门户网》(http://fuzhou.customs.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采购执行机构:福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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