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C13080020200164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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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17 |
截止日期: | 2020.08.07 |
地 区: | 承德市 |
内 容: |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 *.* 项目名称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省*****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万元。 * *.*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省*****交通警察大队采 |
关键词: | 标志 道路 路 |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 |
滦平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改造项目 |
项目实施地点 |
河北省滦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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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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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120.28万元。 |
3 |
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河北省滦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服务 |
4 |
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近三年具备城市道路同类项目施工经验;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4.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6 |
7 |
分包 |
不允许 |
7 |
2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8 |
3.2 |
服务工期 |
合同签订起15日内完成 |
9 |
17.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壹万元整 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至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以现金方式存入账户; 账户名称: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3001687508050512142-0452 开户行:建行滦平支行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款回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10 |
16.1 |
投标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18.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上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单独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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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 7月 17日-2020年7 月23 日 地点: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 |
13 |
22.1 22.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 8月7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注:如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加密文件,请在开标时使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厅并进行解密,对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负责。 |
14 |
2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8 月7 日上午10时30分 开标地点: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5 |
32.4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6 |
32.3 |
确定中标人方式 |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17 |
35.1 |
中标公示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上将中标结果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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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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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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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河北省滦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chengdejinbeike@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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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收取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相关精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