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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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1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京雄高速SG*合同项目经理部 沥青拌合站环保设备租赁 *.优选条件 本优选项目京雄高速SG*合同项目经理部沥青拌合站环保设备租赁已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人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合同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优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所需的沥青拌合站环保设备进 |
关键词: | 沥青 租赁 |
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
沥青拌合站环保设备租赁
本优选项目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沥青拌合站环保设备租赁已由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人为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优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所需的沥青拌合站环保设备进行优选租赁。
本合同段为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工程河北段SG2标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42m;主要结构物为桥梁41座,总长5865.06m;涵洞56道,总长2464m。计划工期24个月,土建工程起于廊坊市固安县宫村镇K20+540,终于保定市高碑店市辛立庄镇K37+040,全长16.5Km。路面工程起于廊坊市固安县K20+540,终于保定市容城县K57+240,全长36.7Km。
项目地点: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K20+540-K57+240,地处固安县、高碑店市境内。
施工期限:本项目所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暂定工期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设备具体进场时间依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以采购人通知的日期为准。
项目规模:总造价22.5亿元。
本次优选文件的优选范围为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所需租赁的沥青拌合站环保设备。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未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具有设备租赁资质。
3.2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采购人将根据竞选人所报价格情况,结合竞选人的信誉,租赁服务等情况,择优选择竞选人参与该项目和该批次机械设备的租赁优选。
凡有意参加优选者,请于2020年7月 17 日上午10:00起至2020年7月18 日下午18:00时止(北京时间)至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吴家屯村),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优选文件。
5.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优选预备会。
5.2 竞选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7月 18 日上午10:00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 日上午10:00止(北京时间),竞选文件提交地点:竞选文件提交地点: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幸福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将在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10:00进行优选。
优选地点:河北省固安县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
采 购 人: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杨涛(15825948236)
项 目 联 系 人***
户 名: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账 号:112640000005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