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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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1 |
地 区: | 巴彦县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中心受***消防大队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消防大队**消防水鹤及室外消火栓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消防大队**消防水鹤及室外消火栓工程 二.项目编号:巴政采[****]JZ***号 三.投标内容:在*内建设消防上水鹤*处,室外消火栓*处。 |
招标公告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巴彦县消防大队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巴彦县消防大队新建消防水鹤及室外消火栓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巴彦县消防大队新建消防水鹤及室外消火栓工程
二.项目编号:巴政采[2020]JZ006号
三.投标内容: 在县内建设消防上水鹤2处,室外消火栓6处。
四.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21.990573万元,财政付款。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以上资质,有负责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4、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5、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7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对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六.评标方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 2020 年7月17日至 2020年 7月23日,到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有效期
1.投标保证金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 。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8月11日 9时 00 分,地点为巴彦县财政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电话询问:陈娟 电话:***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提出。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 巴彦县消防大队
联 系 人: 孙诗博
电 话: 15134591432
采购代理机构: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巴彦镇拥政路254号
邮 编: 151800
联 系 人: 陈 娟
电 话: 0451-56059073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