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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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1 |
地 区: | 漯河市 |
内 容: | ***召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羁押室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召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羁押室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羁押室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羁押室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31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0-67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羁押室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 360000.00 元;
5、项目最高限价:356323.92 元;
6、采购需求:
6.1标的内容: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羁押室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砌体拆除、门窗拆除、新砌砌体、墙面防火皮革软包、墙面防火皮革硬包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6.3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03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03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0 年07月20日00时00分至2020年07月25 日00时00分。
3.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1 日08点3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4.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 2020 年07月31日8时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3、收取金额:3600.00元。
4、“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
电 话:0395-3561902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900号农业科学院南办公楼2楼
联 系 人***
电 话:0395-3377776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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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