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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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0 |
招标业主: | 长春锅炉仪表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整体搬迁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CG**** |
关键词: | 锅炉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CG2020-0711
项目名称:长春锅炉仪表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二期工程
预算金额:2193.10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93.10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长春锅炉仪表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二期工程
2.2 招标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39335平方米,建筑面积计容1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厂房、办公楼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
2.4招标控制价:2193.1025万元。
2.5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6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6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3.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2017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方式: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7月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持本投标邀请书及下列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电子证书打印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版证书效力等同。);(4)项目经理注册证注(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电子证书打印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版证书效力等同。);(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页截图;(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8)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0年7月23日16时30分前以传真、扫描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锅炉仪表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