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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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8 |
地 区: | 晋江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晋磁招标[****]**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磁灶镇三吴村梅溪小公园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磁灶镇三吴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为***磁灶镇三吴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公园 政府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晋磁招标[202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磁灶镇三吴村梅溪小公园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磁灶镇三吴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为 晋江市磁灶镇三吴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三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36.540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造价36.5402万元;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安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540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到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0.7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或②晋江市建筑企业可以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开标会现场需单独提供一份“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开标会现场需单独提供一份“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7月28日15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文体中心二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入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晋江网(www.jinjiang.gov.cn)、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公开栏
、晋江市磁灶镇三吴村民委员会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磁灶镇三吴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 0595-85834110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 0595-22876917/13600776062,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