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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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村镇法治公园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筹措,招标人为***贺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总造价约**万元。 *.*招标范围:***贺村镇法治公园范围内广告标识牌、小品、墙画等施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公园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贺村镇法治公园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筹措,招标人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约20万元。
2.2招标范围:江山市贺村镇法治公园范围内广告标识牌、小品、墙画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预算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
2.4建设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有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等内容且有类似相关经验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办公室(江山市区中山路26号东方之珠酒店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贺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服务中心贺村分中心一楼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时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元整(¥4000.00),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交纳,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传真):0570-4578150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