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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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0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附件*招标公告-*****镇**个纳污坑塘前期整治项目****.*.**.doc 项目概况 *****镇**个纳污坑塘前期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菜园街*号北电大厦*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 |
关键词: | 政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Z-HT-0020-15
项目名称:通州区潞城镇23个纳污坑塘前期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203.8309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8309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数量:一项。
(2)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通州区潞城镇23个纳污坑塘前期积存垃圾集中整治项目,涉及潞城镇9个村庄,59263平方米纳污坑塘的整治,分别为凌家庙3个、卜落垡4个、南刘5个、大东2个、后榆1个、太子府4个、八各庄2个、贾后疃1个、李疃1个。包括纳污坑塘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理;坑塘内飘浮物及生活垃圾的打涝;坑塘周边违法种植的拆除;所有垃圾清理出来后由中标人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要求:拟通过对本项目的实施实现潞城镇域内23个纳污坑塘周边无建筑及生活垃圾、无违法排污、无新增建设、无水面漂浮物四无目标,改善潞城镇人居环境,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5)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经营范围内包含有清扫或保洁或环境整治或运输服务等相关内容;3.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至 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29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东侧配楼C单元2楼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刊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