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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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8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街道高丽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就*****街道高丽西头桥箱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街道高丽西头桥箱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X-****CG****。 *、项目 |
关键词: | 监理 街 |
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受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高丽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就 浦口区永宁街道高丽西头桥箱涵新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浦口区永宁街道高丽西头桥箱涵新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X-2020CG0005。
2、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永宁街道高丽西头桥箱涵建设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采购项目预算:¥:5.94 万元(单位:人民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
(2)采购文件出售日期:从2020年07月21日上午10:00,报名签到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1日上午10:30;
(3)采购文件出售地址:***
(4)报名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保存,一般存储格式为PDF,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每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7月28日下午14:30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下午15:00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
8、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高丽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9、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信息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响应文件接收:孔工;电话:025-86641755;采购文件编制:孔工;联系电话***
10、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
11、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核对《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信用数据,签署“核对无误”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ukou.gov.cn/index.html)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