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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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0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生活配套用房租赁项目,招标人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租内容、招租期限: **.潜在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关键词: | 租赁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生活配套用房租赁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租内容、招租期限:
*3.潜在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
(三)特定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月 17日至2020年 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总部基地大楼17楼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本项目竞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门户大楼172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