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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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5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鸿运苑九期拆**置小区项目(项目名称)质量检测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运苑九期拆**置小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运苑九期拆**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鸿运苑九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名称)质量检测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鸿运苑九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运苑九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8]2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新吴区鸿山街道飞凤路以西、经十三路以东、徐塘河以北、锡宅路以南 | |||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6283.2平方米 | |||
工期:96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20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建筑钢材、钢管(或镀锌钢管)、钢管脚手架扣件、砂(或建筑用砂)、石(或建筑用石)、混凝土、砂浆、砌块、建筑涂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门窗、型材(或者铝合金建筑型材)、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或混凝土结构)、硬质泡沫聚氨酯、抗裂砂浆、粘结砂浆(或胶粘剂)、排水塑料管材(件)、给水塑料管材(件)、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及鸿运苑九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土建专项验收结束前所需的其他检测项目(如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分户检测等,不包括人防检测、防雷检测)。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要求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保证其服务的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且同时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水泥、建筑钢材、钢管(或镀锌钢管)、钢管脚手架扣件、砂(或建筑用砂)、石(或建筑用石)、混凝土、砂浆、砌块、建筑涂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门窗、型材(或者铝合金建筑型材)、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或混凝土结构)、硬质泡沫聚氨酯、抗裂砂浆、粘结砂浆(或胶粘剂)、排水塑料管材(件)、给水塑料管材(件)、电线、电缆、开关、插座);③检测机构在本省异地检测时应到工程所在地检测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资料;外省检测机构进入本省开展检测业务时,应到省建设厅备案,提供备案资料。注:按锡建质安〔2017〕31号文件要求,注册在外市的检测机构进入我市检测市场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登记,纳入我市检测行业的统一管理,承接的项目同时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质监机构监管。 | |||
(2) | |||
财务要求:/ 至/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 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 | |||
***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7日 9:00 时至2020年07月22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05日 15时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1(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开标当天,投标人不得到开标现场,仅需在场外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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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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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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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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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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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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