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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公安分局坪塘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湖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7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局坪塘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立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湘江新区财政及区财政。招标人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麓区公安分局坪塘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立字【2019】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湘江新区财政及区财政。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麓区公安分局坪塘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坪塘大道与花扎街交汇处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综合业务用房5450平方米(其中地上4350平方米,地下11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内室外水电、绿化亮化、道路广场、训练场地等基础设施。

 

 

2.4工程造价:工程费用约22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包括岳麓区公安分局坪塘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综合业务用房的建设,配套建设场地内室外水电、绿化亮化、道路广场、训练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工作。具体以最终发布的最高限价中内容为准。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设计、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企业需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700㎡(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2)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700㎡(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3.4.2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1)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

 

 

3.5.5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

 

 

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 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部分评审参照采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3 号)制定;施工部分依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投标承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7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 7 月 21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7 日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 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逾期解封的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它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8.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8.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www.yuelu.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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