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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门镇远景村文体中心招租(重新发布)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7
截止日期:2020.07.22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 招标信 息 公 告 出租方: ***松门**景村村民委员会 招租方式 公开招标 租赁标的: 松门**景村文体中心 起始价: 一层**万元/年; 二层**万元/年; 三层**万元/年; 四层**万元/年 (均设有保留价) 租赁期限 **年 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 投标
 
招标公告正文

   信 息 公 告

出租方:

温岭市松门镇远景村村民委员会

招租方式

公开招标

租赁标的:

松门镇远景村文体中心

起始价:

一层48万元/年;

二层20万元/年;

三层20万元/年;

四层18万元/年

(均设有保留价)

租赁期限

15年

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一层10万元;二层5万元;三层5万元;四层5万元(如参加两层及以上投标的,每层投标保证金须分笔汇入,并在出租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上注明)

(中标者的保证金在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不计息退还,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722午17:00时整

户名温岭市松门镇远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松门支行

帐    号:201000030959611

电汇或转账时须在用途栏中注明文体中心保证金 并备注缴款人姓名报名时须提供出租方开具的收款凭证

内容:

一、租赁标的

    松门镇远景村文体中心房屋,分层出租,共四层,一层900平方,二、三、四层均为1100平方(具体以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5年(具体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三、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中标后7天内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在此之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即在每一年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发包方将有权收回租赁标的。

第1年至第5年年租金为中标价,6年至第9租金为中标价×(1+10%),第10年至第12租金为中标价×(1+10%)2,第13年至第15租金为中标价×(1+10%)3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含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及人为等一切因素),均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水、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口。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卫生、消防、物业、维修保养、经营所产生的税收等一切费用以及出租方出租所产生的税金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消防等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如遇政府拆迁补偿,补偿款中关于房屋部分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装修部分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房屋的结构,不得新建违章建设。若因消防安全改造等需要改变房屋现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负责承担相应费用及施工安全责任。

7、租赁标的不得开设工业类、加工类产业及KTV、影院、健身房等娱乐产业,不得经营使用易爆易燃危化品、污染类物品,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标的的用途,否则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转租或分租的,须经出租方审核备案,转租或分租后的用途须经出租方同意。

9、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经济、债务、债权、火灾损失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若发生意外人员伤亡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全部费用和承担所有负责。

12、装修免租期为二个月,免租期内不计租金。

13、租赁期满后,原商铺内安装的水管路、电路以及承租方所投资的基础设施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毁。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

自2020年7月 18日至2020年7 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 月22 日17时

二、报名办法:单位持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至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楼建经公司前台办理相关手续。

对承租方的要求:

1、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2、承租方应按约及时支付租金;

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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