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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23个居村污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7
截止日期:2020.08.12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个居村污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研、勘察、
关键词: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镇23个居村污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研、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龙江镇的污水管道建设,计划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58.6公里。主要内容:龙江镇23个居村的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及其必要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类型为污水管网的建设,目的是为了实现镇街内污水管网配套全面覆盖行政村,改善村居环境,提高镇街污水处理能力,提高镇街生活污水收集率。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8亿元。

2.3服务周期:

2.3.1可行性研究报告周期: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和通过全部评审;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修编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2.3.2勘察(含初勘、详勘及审核、施工期服务)周期:

①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初勘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含物探成果);

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 11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详勘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地质报告审核;

③ 接到修改意见后 3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订并提交审核;

④ 自招标人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后开始配合现场进行补勘工作,直至本项目施工期结束。

2.3.3初步设计周期(含评审、修编及施工期服务):

①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工程方案、拆迁总图、管线迁改总图及投资总概算),并通过全部评审;

② 评审通过后3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修编并提交成果文件;

③ 自招标人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后开始配合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完工为止。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3.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完工为止。

2.3.5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龙江镇23个居村污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 完工之日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龙江镇23个居村污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后的基础上,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进行分析、建设场地与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筑方案、技术标准的论证、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实施方案(含“招投标方式、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环境保护及节能评价、土地利用评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国民经济评价及风险分析、问题与建议、其他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内容与方案,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和准确的论述,以及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对上述文件进行的专家评审(评审所需的相关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资料文印费、餐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2)工程勘察工作:完成工程地质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管线测量和物探、工程测量、污染源调查(含排污口)等工作。

(3)工程设计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协助完成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发包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截污管渠设计、泵站设计、房屋拆迁调查评估、征地拆迁红线图、综合管线迁改设计、拆除及修复设计内容等。

 2.4.2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637603.64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招标控制价540960.00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8080183.64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9016460.00元】

2.5承包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包干,设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6.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项目报建、立项的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可研批复),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勘察质量要求:坚持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相关工作及成果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要求。其中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勘察成果应符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勘察成果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3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2)两项资质:

(1)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上述两项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勘察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4.2.1条(1)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为准。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任何一方成员单位为省外单位的须符合上述要求。)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企业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工程总投资在20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给水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或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业绩的工作内容必须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总投资以及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 7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须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4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地址:***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38887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写字楼9楼901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334、0757-2283672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西翼4楼

邮    编:528000

 

 

2020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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