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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装备公司大庆油田项目部租用12-16吨自备吊运输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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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大庆市招标 油田招标 
招标编号:BHZB-FW-2020052
加入日期:2020.07.17
截止日期:2020.08.11
地 区:大庆市
内 容:钻井装备公司**油田项目部租用**-**吨自备吊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渤海石油装备钻井装备公司,招标组织为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关键词: 油田
 
招标公告正文

钻井装备公司大庆油田项目部租用12-16吨自备吊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FW-20200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渤海石油装备钻井装备公司,招标组织为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钻井装备公司大庆油田项目部租用12-16吨自备吊运输服务招标。

2.2招标数量: 2020年8月20日--2021年7月31日期间渤海石油装备钻井装备公司螺杆钻具厂在大庆油田项目部租用12-16吨自备吊卡车运输服务,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的形式。

2.3本项目招标为1个标包。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限单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表(承运方承担油费、路桥费、违规罚款及司机食宿等)

序号

车辆类型

每台车单程50公里以内计费价格(元)

每台车单程50公里--100公里以内计费价格(元)

每台车单程超出100公里的单价计费(元/公里)

回程有货的单价计费(元/公里)

备  注

1

最高含税限价

700

1400

14

8.2

 

2

12-16吨自备吊

 

 

 

 

 

注:以上报价均为含9%增值税,每台车单程公里数为送货行程累计数,回程无货的情况不计费,有回货的情况,按照   元/公里乘以回货行程公里数计费。

2.4 运输要求:详见第四项。

2.5 服务周期:2020年8月20日--2021年7月31日。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钻探各钻井队(含大庆油田、吉林油田区域)。

2.7结算方式:不预付运费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按照以下三种付款时间以电汇方式结算。(投标人可自选)

1 )挂账后2—3个月内付款□ 2) 挂账后1—2个月内付款□  3 )挂账之日—1个月内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具备货运及吊装吊卸资格;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截图)

3.7.3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运输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螺杆钻具厂大庆油田使用12--16吨自备吊运输、吊装和吊卸服务要求。

4.1 运输要求:若车辆出现故障,需提前与甲方沟通,方可换车。承运人负责指导装车,保证车辆装载货物的安全可靠性。

4.2 承运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拖延运输。

4.3 承运人严格遵守招标人的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4.4 承运人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完好率100%。

4.5 承运人确保安全行使,无事故,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4.6 承运人确保服务准时、承运工具整洁、卫生。

4.7 环保应急响应期间严格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因车辆不符合要求,造成车辆损坏问题,自行解决,后果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0 7 18 日至2020 7 22 日,每日上午 08  时至 12 00分,下午  2  时至 6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建议选择第①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①、将以下4项资料(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

a、营业执照;                    b、标书费电汇凭证;

c、开票信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版)

d、开票信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word版)

②、在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202室持营业执照、标书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2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应从贵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转出(个人汇款概不退回),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8 11 09 0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生产保障中心南院平房会议室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递交时间以招标组织方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如邮寄递交时间错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开立的银行账户转出(注明投标保证金用)。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8.1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公布。

九、开标

9.1 开标时间:2020 8 11 09 00

9.2 开标地点: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生产保障中心南院平房会议室(导航“中国石油渤海装备青县产业园区”南门进,北行100米路东)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联系人***

电  话:0317-2577777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招标公告(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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