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C13080020200164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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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17 |
截止日期: | 2020.08.07 |
地 区: | 承德市 |
内 容: |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 *.* 项目名称 *****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设备及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一标段智能交通管理设备、二标段交通信号灯采购(详见清单) 类别 详见采购清单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标准 合格 * 最高限价 一标 |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 |
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设备及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
项目内容 |
一标段智能交通管理设备、二标段交通信号灯采购(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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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详见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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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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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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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最高限价 |
一标段55.58万元、二标段30.4万元 |
3 |
3.1 |
招标范围 |
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4 |
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4、(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4.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6 |
14.1 |
项目报价方式 |
采购清单报价 |
7 |
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 |
8 |
3.2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30日内 |
9 |
17.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一标段伍仟元整、二标段叁仟元 (投标不同标段请分别缴纳保证金并注明标段号) 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至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以现金方式存入账户; 一标段: 账户名称: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01687508050512142-0454 开户行:建行滦平支行 二标段: 账户名称: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01687508050512142-0455 开户行:建行滦平支行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款回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10 |
16.1 |
投标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18.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上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2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7 月17日-2020年7 月23日 地点: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 |
13 |
22.1 22.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注:如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加密文件,请在开标时使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厅并进行解密,对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负责。 |
14 |
2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5 |
32.4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6 |
32.3 |
确定中标人方式 |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17 |
35.1 |
中标公示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将中标结果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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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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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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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承德金贝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chengdejinbeike@163.co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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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间 |
签订合同协议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剩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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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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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投标只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和到达现场投标。资格审查和评分办法中需提供的证明资料一并附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中标单位后期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A4 纸打印并胶装),作为验收存档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