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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26(民生河桥至运盐河)、金港大道绿化景观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GXS202007169051146346)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招标编号:XS20200716326
加入日期:2020.07.17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省道***(民生河桥至运盐河)、金港大道绿化景观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GXS******************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民生河桥至运盐河)、金港大道绿化景观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省道326(民生河桥至运盐河)、金港大道绿化景观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20200716326

 

 

标段编号:GXS2020071690511463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26(民生河桥至运盐河)、金港大道绿化景观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省道326(民生河桥至运盐河)、金港大道绿化景观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民生河桥至运盐河道路中兴河两侧全长 3.3 公里绿化景观整体形象升级,金港大道全长 3.2 公里原有绿化景观提升。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投资约 604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包含图纸报审调整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其他恶劣天气影响的时间)。

 

 

2.1.5 养护期:一级养护,养护期两年半。

 

 

2.1.6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体现城市产业风貌区特色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的养护期两年半,成活率达100%以上。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两年半要求,并确保成活)。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100%。

 

 

2.2 招标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工程、驳岸护岸、护栏、路面、景观亮化及路灯工程、智能化综合管线工程、交通标牌标识工程、老建筑改造、建筑物及设施、构筑物、小品雕塑等,以及本工程所有配套项目服务,咨询、图纸审查、专家评审等。

 

 

施工包括地形整理、原始地貌测绘、勘察、铺装绿化、物资采购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苗木移植、交通设施拆除等,技术支持、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养护期整体养护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和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中的资质条件之一和B资质条件,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A、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B、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它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造价达2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施工和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时设计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书面材料和复印件以及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施工业绩和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书面材料和复印件以及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或未提供查询链接网址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3.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A项和B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1家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3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其他要求:

 

 

3.6.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或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注:如因当地社保部门原因不能出具文件要求时间段的社保,则需出具最接近投标截止时间的六个月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相关支撑文件。)

 

 

3.6.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6.3信誉要求:

 

 

3.6.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6.5投标人承诺中标方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每周不少于六天,否则,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6.6 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工程付款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

 

 

土方工程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10%;土方工程全部完成时(整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绿化工程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绿化工程全部完成时,付至合同价款的50%;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须报送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工程经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审计结束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0%;养护期满后结清剩余工程款。

 

 

以上付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不计息。上述合同价为扣除暂列金后的价格。

 

 

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费率:6%;工程类费率:9%),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承包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承包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10%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土方工程全部完成时(整形后),退还30%履约保证金;绿化工程全部完成时,退还40%履约保证金;养护期满后,退还余款(上述履约保证金均无息退还)。如交保函,则养护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招标文件的领取及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7.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7.4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8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界处)。

 

 

7.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共同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招投标服务机构及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黄海大街            地址:***

 

 

联系人:张宜斌                        联系人***

 

 

电话:15851105026                     电话:***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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