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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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0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标题:**工业园区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冷却塔抬高工程项目T***********的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T***********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冷却塔抬高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 T*********** 采购人名称 **工业园区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
关键词: | 冷却塔 |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 |||||
标题:苏州工业园区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冷却塔抬高工程项目T20200716002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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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T2020071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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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冷却塔抬高工程项目 | 采购编号 | T20200716002 | ||
采购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类别 | 工程 | 采购预算 | 79.3477 万元 | ||
采购公告 日期: |
2020年07月17日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企业允许 申请标段数 |
1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万元) | ||
1 | T20200716002001 |
冷却塔抬高工程项目 | 79.3477 | ||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 | |||||
(一)一般条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特殊条件 | |||||
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提出。 |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4)近三年(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低于50万的类似机电类安装项目业绩; (5)供应商2017年7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信用苏州(http://credit.suzhou.com.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行为或受行政处罚在2万元(含)以上罚款。 注:单位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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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 |||||
获取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22日 17:00:00 | 公开招标不少于5个工作日,非公开招标不少于3个工作日 | |||
获取地点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 ||||
获取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 | ||||
采购文件 售价 |
300.00 | 现金收讫,售后一概不退。 | |||
四、响应文件提交、评审信息 | |||||
提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30日 09:30:00 | 公开招标: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非公开招标: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相应性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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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 ||||
评审时间 |
2020年07月30日 09:30:00 | ||||
评审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 ||||
五、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 |||||
采购人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邮箱 | |||||
地址 | |||||
采购人代理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邮箱 | |||||
地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 ||||
监督电话 | 0512-66605611、66605633 | ||||
六、说明事项 | |||||
说明事项:本项目为冷却塔抬高工程项目,因原施工存在缺陷,现冷却塔系统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为避免冷却塔主管管路锈穿后引发安全生产风险,需对冷却塔整体抬高,故在疫情期间进行本项目的采购。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供应商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苏城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仅限一名代理人到场,投标单位应预留足够时间排队进场,如因预留时间不足或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城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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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时须提交文件资料 | |||||
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 (4)符合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 (5)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单位自2017年7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信用苏州(http://credit.suzhou.com.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行为或受行政处罚在2万元(含)以上罚款书面承诺;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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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公告】SZWK2020-Z-T-080号冷却塔抬高工程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