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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管线工程(丙四十六路-新城乙三路)及临河街跨小南屯东沟桥梁及附属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7
招标代理: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招标条件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街排水管线工程(丙四十六路-**乙三路)及**街跨小南屯东沟桥梁及附属工程监理已由**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管线工程(丙四十六路-新城乙三路)及临河街跨小南屯东沟桥梁及附属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136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管线工程(丙四十六路-新城乙三路)及临河街跨小南屯东沟桥梁及附属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JLXR-GC2020-066

 

2.3招标范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临河街排水管线工程(丙四十六路-新城乙三路)及临河街跨小南屯东沟桥梁及附属工程监理。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2.7采购预算:最高折扣系数0.3。最终监理费计价基数以净月区项目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采用插值法计算确定,经折扣后监理费用不得超过59.38万元。

 

2.8监理费报价:投标人应在最高折扣系数的基础上,采用优惠系数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例:投标人在最高折扣系数的基础上优惠20%,则投标报价系数应为0.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jlxrzbwj@163.com,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电子证书;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2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6666号)。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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