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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房地产招租的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7
截止日期:2020.07.29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 ******商务大厦A座房地产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GYZFCG********* ***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城云台大道西侧、嵩山路(规划)东侧的******商务大厦A座房地产对外公开招租,土地证号:灌国用(****)第***号,欢迎广大企业参与竞租。**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招标公告正文

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房地产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GYZFCG202007006

 

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灌云县县城云台大道西侧、嵩山路(规划)东侧的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房地产对外公开招租,土地证号:灌国用(2014)第182号,欢迎广大企业参与竞租。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房地产招租项目

二、招租方: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三、租赁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房屋概况:

总楼层共2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商务用房。该房屋采取13F~21F整体出租,不单独分层出租。

序号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m2

最低限价单价(万元/年)

备注

1

13F

1067.71

226.85

 

2

14F

1067.71

 

3

15F

1067.71

 

4

16F

1067.71

 

5

17F

1067.71

 

6

18F

1067.71

 

7

19F

1067.71

 

8

20F

1067.71

 

9

21F

1051.87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即为商务大厦A座13~21层,投标申请人对上述9层进行整体租赁报价,不接受单层租赁报价,1年租赁期进行报价。

五、租金支付方式:分年度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每年于当年度租赁费用到期前15个工作日一次性缴纳次年费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租金均为中标金额,第四年、第五年的租金在中标金额基础上增长10%。

六、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中标价的10%,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该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任何时候均不能抵作租金、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水电费等费用。合同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水电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用由甲方挂表计量,按实计费,水电费用按月度缴纳。乙方应于收到水电费用缴费通知单后5日内缴纳上月度水电费用,如在租赁期间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甲方有权直接断水断电,产生代缴水电费用的乙方双倍赔偿,且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

七、适用范围:商务办公(谢绝开饭店、宾馆)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下午15:30开标

(二)开标地点:灌云县南京西路恒驰大厦9楼多功能室

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贰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账  号: 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7月29日下午15:30前一次性足额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视为弃权处理。

(2)各投标单位及个人如需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3)保证金,未中标者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者合同备案后退还。

投标方必须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弃权。

十、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起报价租金为226.85万元/年,递增金额不限,若最高报价相同,则最高相同报价者进行第二轮报价,价高者中标。报价少于起报价的作为废标处理。

十一、报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于开标现场报价,密封递交。

十二、投标要求:

意向竞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独立的自然人,在参加投标时出具以下资料:

(1)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直接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

提供以上共3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独立的自然人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独立自然人的身份证;

②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

提供以上共2项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意向竞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严禁转租;

(3)若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中标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当年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年年度租赁费用30%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使用该房产,不得擅自搭建、改建,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年年度租赁费用30%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年年度租赁费用30%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转租(包括分割转租);

(2)乙方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4、如因政府禁止或因甲方使用需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此时属约定解除,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按合同约定结算租赁费用。

5、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或甲方违约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以二个月租金额度为限。

6、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形的发生(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征收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需免责方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情形详细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要求:

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综合服务费(执行苏价服字【2017】177 号文)、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及招标代理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招标计取)。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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