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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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红河哈 |
内 容: | ***畜禽粪污**化利用整*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畜禽粪污**化利用整*推进项目”已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州***畜禽粪污**化利用整*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红河州建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建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建水县辖区内岔科镇、甸尾乡、官厅镇、李浩寨乡、利民乡、临安镇、面甸镇、南庄镇、盘江乡、坡头乡、普雄乡、青龙镇、曲江镇、西庄镇14个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生猪规模养殖场133个,肉牛规模养殖场12个,奶牛规模养殖场2个,家禽规模养殖场121个,肉羊规模养殖场1个;
(2)区域性粪污利用中心
新建种养结合及沼液、肥水利用核心示范园区2个,共建设田间水肥储液池1800立方米,沼液管沟360米,沼液田间输送管网8550米,喷灌系统976套;
(3)大型沼气工程
新建大型沼气工程3座,共3400立方米。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不包含评审及报批所用时间。
2.5计划总投资:约2629.68万元。
2.6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部分:按施工图完成269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2个种养结合及沼液、肥水利用核心示范园区及3座大型沼气工程的相关土建工程、制安工程、田间工程、配套污水管网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云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自行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近一年未发生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3)近一年无转包、挂靠行为;(4)近一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5)近一年未连续发生:①三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②一次较大加一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③一次重大以上(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5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注:项目总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
(2)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无异常。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查询提供;
(3)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前自行打印入滇登记信息;
(4)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7日上午08:00时至2020年07月23日下午17:30时,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2020年07月17日上午08:00时至2020年07月23日下午17:30时(周末除外),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或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到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水县分公司(建水县华洲花园7号商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7日09:00时,地点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网址为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预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建水县临安镇
联系人***
电 话:1398735613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远市智源路388号智源俪榭1-8号
联系人***
电 话:0873-7626622
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