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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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4 |
地 区: | 辽宁省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0年大连分公司外业迎国检养护维修项目增设限高架项目(项目编号:DLGS-2020-004)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 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序号 |
桥名 |
路段 |
桩号 |
尺寸 |
1 |
大连小桥41 |
沈海高速 |
K314+925 |
(3.9*10)m |
2 |
大连小桥68 |
沈海高速 |
K1435+192 |
(4.8*18)m |
3 |
大连小桥30 |
沈海高速 |
K310+897 |
(4.1*10)m |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建设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具体项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预算:36万元(单价:6万元/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
企业业绩 |
近 5 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 2015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完成过 1 个增设限高架等类似业绩。 注: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
主要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 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8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采购人及其母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 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行约100米)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询比文件: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的递交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行约100米)。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招标网》(http:///)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洪家屯206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1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286962738627
联 系 人:韩广鑫
电 话:0411-88898529
传 真:0411-8889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