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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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招标代理: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加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沧区沧虹路**号工商银行大厦*楼、******莲岳路***-*号公交大厦**楼、***翔安区五权路****号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 |
关键词: | 工服 |
项目概况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加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020-HCCS-SH967
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加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加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24时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3)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方式:现场购买;若邮购,需另加邮资¥50元,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人民币100元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时间:2020年07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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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