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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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根据《**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体育**年》宣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体育**年》宣传项目 二、项目概况: ****年是**建立经济特区** |
关键词: | 体育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深圳体育40年》宣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体育40年》宣传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0年是深圳建立经济特区40周年,利用这一重大历史机遇,深圳体育有必要进行一次细致而深度的梳理和总结,从深圳体育发展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不同层面,对深圳的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进行一系列的主题策划,撰写一系列深圳体育的深度新闻报道,形成15篇左右深度新闻稿件和人物专访,通过中央、省、市级权威媒体,以及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新闻资讯移动客户端进行集中式推广和宣传,撰写《深圳体育肆拾年》一书。
三、质量控制
(1)中标单位要主动做好相关人物采访,取得编写素材,挖掘宣传亮点。
(2)中标单位应严格审核编写素材,进行素材的策划与编辑。
(3)在项目执行全部结束后 1 个月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供执行情况与效果、分析报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采购预算:不超过20万元
六、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完成期限):2020年12月1日前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准),协议签订后,中标单位开据有效发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中标单位支付协议金额的80%,但因财务报批程序导致未能及时付款的情况除外,剩余20%的款项于项目结束后对合作事项进行考核合格后进行支付。
七、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20日18:00前密封报送至福田区笋岗西路2008号体育大厦903,逾期不予受理。
八、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或其他评标方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九、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
地址:***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