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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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启东市 |
内 容: | 流水号:(谈)************* 中铁四局**分公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商砼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文件编号:ZTSJSHGS-WZ-JT-****-** *. 竞争性谈判条件 中铁四局**分公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商砼已具备谈判条件,现由中铁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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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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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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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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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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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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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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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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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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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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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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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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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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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商砼年产10万m3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商砼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砼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良好的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2019年内国内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一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投标人要求为启东市备案企业,不接受近一年内在启东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启东建设市场的供应商。
8.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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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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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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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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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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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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