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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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公告编号:XD******** 关于工业硫酸竞价销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工业硫酸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产地 |
关键词: | 硫酸 |
公告编号:XD20071605 | |||||||||
关于工业硫酸竞价销售的公告 | |||||||||
尊敬的客户: |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工业硫酸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 竞价标的: | |||||||||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说明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
会泽冶炼分公司 | 工业硫酸 | 12,000.00 | 吨 | 8月份销售计划 | 按GB/T534-2014执行。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5万 | ||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工业硫酸 | 16,000.00 | 吨 | 8月份销售计划 | 按GB/T534-2014执行。 | ||||
1、本次销售量为2020年8月硫酸产量,报价数量为月度提货量,报价数量要求:200≤数量≤4000吨。另:同一流向、客户相同报价出现大于3家视为串标,若发生串标情形,所有串标客户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合同。 2、竞价客户如当月结算周期内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3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4元/吨;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4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8元/吨;拉运总量(曲靖、会泽两地合并数量)大于5000吨,结算价格在执行价格基础上下调12元/吨。 3、中标客户须严格按中标量均衡提货,执行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调整,若因市场异常大幅波动确须调整价格时,对月度中标量大于等于500吨的客户进行阶段性拉运量考核(仅针对竞价后第一次下调进行考核),阶段性拉运量=(中标总量/当月总天数)*执行天数*80%,对未达到要求的客户进行处罚,调价前拉运量未达到阶段性拉运量80%的客户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停止报价资格处罚,期间同时停止提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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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结算按供方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需方以供方出具的产品发运单据作为验收依据。 | |||||||||
三、提货要求: | |||||||||
发货按实物为准,中标合同签订后即可提货,发货时所有物资须清场,客户接到中标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定金,该笔定金可转为最后一次提货货款。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 | |||||||||
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hxz.com)→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平台地址:*** | |||||||||
业务联系人*** | |||||||||
报价咨询及注册联系人:陈磊,电话:0874-8979587;何宇,电话:*** |
***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1、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自愿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标准缴纳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2、信誉保证金汇款信息: | |||||||||
公司名称: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市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2505031219022107863 纳税人识别号:91530000713464526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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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不接受个人支付,必须采用“对公账号”汇款,汇款用途或摘要务必注明“购销信誉保证金”。 | |||||||||
六、违约管理 | |||||||||
(一)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发生1次,禁用3个月、扣除30%信誉保证金(或定金);累计发生2次,100%扣除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退出。 | |||||||||
a) 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b) 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c) 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d) 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发生1次,禁用12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或定金);累计发生2次,100%扣除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退出。 | |||||||||
a) 客商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b) 运输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出现跑冒滴漏而未及时处理造成环境污染。 | |||||||||
(三)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100%扣除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退出。 | |||||||||
a) 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b) 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购销合同》相关条款、拒绝按条款规定执行,100%扣除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退出,5年内不得与我公司开展业务。 | |||||||||
(五)违反《廉政合同》相关条款,100%扣除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退出,8年内不得与我公司开展业务。 | |||||||||
(六)除上述情形外,对我公司合法权利造成损失,根据不利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30%–50%信誉保证金(或定金)。 | |||||||||
(七)对违反以上管理条款的客商,终生记入驰宏锌锗客商诚信管理档案。 | |||||||||
(八)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商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后方能参与竞价。 | |||||||||
(九)合作期间,如因客商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七、其它要求 | |||||||||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我公司将扣除相应保证金(或定金),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纳入我公司客户诚信档案。 | |||||||||
(二)报价前必须携带公司资质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实物查验。合同签订后,需方自带装卸人员和车辆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费及运输风险由需方承担。 | |||||||||
(三)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四)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