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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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年**新区道路交安设施提升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新区道路交安设施提升二期工程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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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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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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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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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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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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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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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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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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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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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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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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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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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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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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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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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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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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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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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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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造价6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上述二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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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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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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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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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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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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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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