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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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天津医科大学 |
地 区: | 天津市 |
受天津医科大学委托,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合作银行遴选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合作银行遴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LZB-2020-A-0116
二、项目内容
天津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合作银行遴选服务项目。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部分启封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3)开标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为国有或股份制银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60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7月27日09: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
3.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7月27日09:30分
4.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022-87433889 8522057773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91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5.采购代表机构电子邮箱***
十、质疑方式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