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
截止日期: | 2020.08.05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一路地区道路清扫保洁*场化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一路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05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X2020-144
2、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一路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
3、预算金额:11,483,208.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一路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1,483,208.00元, 项目概况: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一路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保洁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05 14:30:00 至 2023-08-05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户证明资料)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本单位证明(开标前半年内缴纳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此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23 17:00:00 止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05 14:30:00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