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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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招标代理: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法院****年度品牌宣传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墩路**附**-**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W-****-*** 项目名称:**法院****年度品牌宣传服务 采购 |
项目概况
江岸法院2020年度品牌宣传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W-2020-109
项目名称:江岸法院2020年度品牌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QSZB-FW-2020-109
项目名称:江岸法院2020年度品牌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1万元,超此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江岸法院2020年度品牌宣传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项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竞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竞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近6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号
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