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文台苑停车场道路改造工程
最高限价:2,773,751.6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对文台苑停车场进行综合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停车场与文大路相接处设置9米绿化带,设置边石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 2020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