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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机电工程(标段二)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6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6
地 区:浙江省
 
招标公告正文
报价网址:http://www.crecgec.com 
  
    流水号:(谈)2020071600050
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机电工程(标段
二)
预制水磨石地砖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EEBHZDT10-2020-09 )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机电工程(标段二),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
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二工区项目部 。本项目杭州
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机电工程(标段二)预制水磨石地砖,由于工期紧张,依据公司批复文件电一物管
【2020】288号,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机电工程(标段二)。
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工程范围:翠柏路、翠柏路~隐秀路站区间、隐秀路站、隐秀路站~莫干山路站、莫干山路站、莫干山路站~汽车北站、汽车
北站、汽车北站~会展中心站区间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及采暖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动力照明工
程、综合支吊架)、自动扶梯与电梯工程、导向(含票亭)、石英石艺术座椅、不锈钢垃圾筒、广告灯箱等。
施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97日历天。
工程资金来源:建设方资金,已落实。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
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
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
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
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今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谈判物资须具有地铁或类似行业供货业绩,同时具备满足本项目相当规模的供货能力;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
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如属于电缆或光缆包件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
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股份传2017-402)和《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补充名录》(股份传2018-378)内。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
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
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谈判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
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
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19日,每日8:30时至17: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19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
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确认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1090030@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
潜在供应商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服务费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招标服务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地铁10号线机电二工区项目部
帐 号:95200078801100001410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0年7月2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65号复地北城中心2楼。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
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
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投标处
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二工区项目部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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