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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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7 |
招标代理: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部队**加油站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军*****部队(下称“招标人”)委托,现对*****部队**加油站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加油站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0部队(下称“招标人”)委托,现对31650部队新建加油站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概况:31650部队新建加油站工程。包括以下工程:新建10立方米柴油储罐1台,10立方米汽油储罐1台,10立方米航空煤油储罐1台,2.2米实体围墙162.1米,铁门2处,一层站房14.4平方米,双柱加油岛1个,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硬化路面700平方米,以及电气系统、防雷防静电系统和消防器材安装建设。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港门镇。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0立方米柴油储罐1台,10立方米汽油储罐1台,10立方米航空煤油储罐1台,2.2米实体围墙162.1米,铁门2处,一层站房14.4平方米,双柱加油岛1个,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硬化路面700平方米,以及电气系统、防雷防静电系统和消防器材安装建设。(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8 投标人不得有外资背景(三资企业);
注: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安全员,项目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 7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投标登记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3323564581@qq.com),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资料发送后,投标单位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电话:***
4.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1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样表可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使用,一份,不装订);
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及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在本单位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3按招标公告3.1-3.8要求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封面、目录)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7日 14时 30 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为准。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0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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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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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820674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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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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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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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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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316052692、020-37880769 |
传真:*** |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的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管辖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2: 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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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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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标段号 |
GZJLGC-GZ-2020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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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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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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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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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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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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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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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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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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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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