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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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9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号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高速公路 公路 街 路 |
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87号文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20]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起点位于自然村北侧,向东偏移既有抚长高速公路,沿伊通河西侧布线,在柳家窝堡设互通式立交与规划的永春快速路连接,经莲花泡、二十里堡、红嘴子等,通过长春南枢纽互通式立交与长春绕城高速连接,终点设在长春南四环路南侧,顺接亚泰大街,项目全长12.623公里。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投资为596882.6682万元(不含房建、10kv外电工程)。项目全长12.623公里,主线设置特大桥9203米/2座(其中滨河特大桥8128米/1座,长春南互通特大桥1075米/1座),涵洞2道,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永春、长春南),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通道2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与永春收费站同址)。另设1条自然村联络线,长度1.965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自然村联络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计划工期:2020年8月30日至2022 年10月31日,节点工期满足甲方的具体要求。
2.4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环保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等。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标段 |
桩号 |
里程(km) |
工程内容 |
GC01 |
K306+160-K318+782.749 |
12.623 |
特大桥9203米/2座,涵洞2道,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1处,通道2处。 (不含房建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最低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施工资质
标段 |
最低资质要求 |
GC01 |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施工业绩(2015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最低业绩要求 |
|
GC01 |
(1)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累计不少于15公里或路基土方不少于300万m3; (2)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累计不少于15公里或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少于100万m2; (3)完成过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不少于1座; (4)完成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不少于1项。 |
说明:
(1)公路工程企业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总包已建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所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中能明确查到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交工日期和本次招标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如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所需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大桥或特大桥可不在同一合同内。),养护工程及国外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可。
(3)表中涉及到的各项工程术语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标准。
(4)联合体投标时,企业施工业绩路基、路面、大桥或桥梁业绩按牵头人业绩计算,机电工程业绩按承担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业绩计算。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8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备公告3.1.1款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及承担土建施工的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成员需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的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5.2 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6.3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四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四室。
6.4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每个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6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会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开标程序不变。
投标人递交(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投标文件并进行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程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签到完成后,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腾讯会议会议号码进入会议室参加开标视频会议。(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与投标人代表逐一确认,所有投标人代表均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投标人代表应自行携带能够满足视频直播方式开标的设备,并事先学习并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视频直播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7 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开。
7.3 招标人将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
地 址: |
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0楼1016室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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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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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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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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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特殊说明
(1)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2)各类代理机构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统一收取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签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第一信封、第二信封、询标邮箱授权函和投标保证金票据等(具体事项参见项目公告具体要求)。
(4)投标人须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5)中心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原吉林银行自助服务专区)设置第二信封开标专区,投标代表收到通知后在此专区进行第二信封开标。
(6)中标及成交结果不再当场宣布,敬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