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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污水污泥沉淀池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6 标签: 天津市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6
截止日期:2020.07.28
招标业主: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项目概况 *************污水污泥沉淀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DL-NS-*** 项目名称:*************污水污泥沉淀池**项目 采
关键词: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污水污泥沉淀池新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BDL-NS-041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污水污泥沉淀池新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精武镇陈台子临时垃圾中转站新建机扫水洗车污水污泥沉淀池一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附件为准。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9)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步骤请联系项目联系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汇鑫路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汇鑫路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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