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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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 *****镇**路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名称 |
滨海县通榆镇振兴路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BHG202007025 |
招标单位 |
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滨海县通榆镇迎宾路188号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内容 |
滨海县通榆镇振兴路改造提升工程共1个标段,工程造价约150万元,内容包含:交通道路路面改造,路灯改造,管网改造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工程所在地 |
滨海县通榆镇境内 |
要求工期 |
45日历天 |
标段数量 |
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 施工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 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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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除下列情形外,其余报价均参与基准价计算: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乘以0.95的、或投标函中未填写总价或大写总价填写不规范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经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6%、97%、98%。 方法二: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1%、32%、33%、34%;K1 的取值范围为96%、97%、98%;K2 的取值为90%。Q2、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算术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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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已完成分部分项合格前提下,完成 50%工程量时支付中标价的 20%;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5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按照审计价付清余款。(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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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0年7月16日8时30分起-2020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除法定假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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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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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7月2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6开标一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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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须知 |
1、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 (1)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注明所投标段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购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以如下方式办理:转账、电汇。收款单位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3、招标代理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注:1、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相关材料后,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格式文件将通过投标人材料中预留的投标人电子邮箱*** 2、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方式(含以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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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包含招标答疑在内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