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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装卸软管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J-ZG-2020158-02】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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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罐车招标 油罐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6
截止日期:2020.07.24
招标业主: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装卸软管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我院现拟确定一家资格供应商,为我院提供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和装卸软管检验辅助
关键词: 罐车 油罐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项目名称: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装卸软管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我院现拟确定一家资格供应商,为我院提供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和装卸软管检验辅助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于2020年6月2日发布了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装卸软管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ZJ-ZG-2020158】公开招标公告,因截至开标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只有“广州市广石物流有限公司”报名),并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失败公告,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了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装卸软管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招标编号:GZZJ-ZG-2020158-01】公开招标公告,因截至开标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只有“广州市广石物流有限公司”报名),并于2020年7月15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失败公告,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

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选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石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7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23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标准单价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中标人数量

罐车定期检验、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罐车容积标定、装卸软管检验辅助工作服务

两年

人民币330元/辆

人民币95万元/两年

1家

1. 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的协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 项目属性:服务类

5. 采购品目: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提供体现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2.3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 已成功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4.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以供应商名称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协商文件,协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协商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87385151)或发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获取采购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3602064719200511226

(四)协商时间:2020年7月24日14时00分(建议供应商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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