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电信分公司云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鹤岗电信分公司云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优化会议流程,提高开会效率,需要引入云视频会议系统。为满足客户需求,现需对云视频会议系统进行采购。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2019年末,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力我公司云视频会议推广,协助客户经理对鹤岗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期间,在对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云视频会议营销介绍时,对方单位对此业务非常感兴趣。2020年初,我公司按照省公司对新业务的推广要求进行云视频会议体验推广活动,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我公司跟进2019年走访的有意向单位,再次对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演示和推进后,对方单位要求我公司开通免费体验账号进行试用,在产品体验试用期间,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多次对视频会议使用中的技术问题进行答疑和远程支撑,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体验试用产品的功能和效果非常满意,间接助力我公司项目达成商机转化。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DICT业务售前支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电信黑〔2019〕170号)及《关于引入“私有云桌面”、“私有云视频会议”项目合作伙伴的请示》(中国电信黑签报〔2019〕42 号)要求,经专业决策会议研究决定,此项目选择随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为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供云视频会议系统。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随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地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电话:*** 邮箱:18945171123@189.cn 地址:*** 邮编:1541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日期: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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