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鸣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发改字[20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东碾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设计; 2.2项目规模:项目区总面积18658.52hm²。土地综合整治区面积3808.46hm²,河道治理区面积617.94hm²,造林绿化治理区面积7935.83hm²。主要内容有土地提质改造,土地开发工程,河道治理工程,荒山造林工程等。 2.3招标范围: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书以及后续服务; 2.4项目总投资:24910.24万元 2.5项目地点:静乐县东碾河流域4个乡镇共35个村;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设计周期:6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预算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9招标编号:TZL01-2020F03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土地规划等级证书(执业范围不受限或执业范围在山西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甲级资质); (2)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专业)建设项目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建设项目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7日—2020年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因疫情原因,暂时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先前往代理机构递交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http://ggzyjy.sxxz.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登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20年08月10日09时3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标厅(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投标人需再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服务】-【招标投标】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单位入口】登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另须到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静乐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箱:tzljsgfyx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