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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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华北大区 |
地 区: | 太原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华润中心悦府三期二标**号楼精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省***长风商务区位于长风商务区,**规划路,南至道路用地,西至西干渠,北至道路用地 *.*项目概况:**#楼为约**层***m超高建筑,场地内周边为 |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华润置地(太原)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太原华润中心悦府三期二标13号楼精装修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
3.2项目概况:13#楼为约47层150m超高建筑,场地内周边为地下3层的车库,13#楼临街区域有4层的商业,总建筑面积约5万m2。
3.3招标范围:太原华润中心悦府三期二标段13#楼1~47层室内精装修户型、公共走道、大堂、电梯厅前室;1-3层楼梯间等(16层、32层为避难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13#楼地下公区-1~-4层的大堂、电梯厅及前室、地下室走道、楼梯间等精装。13#楼底商裙房走廊、电梯前室、楼梯间,主楼及商铺电梯轿厢地面石材、地下室连廊、电梯机房地坪漆。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住宅精装工程 | 太原华润中心-3期 | 13号楼 | 5000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15.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资质 | 施工一级资质 |
主要案例 | 近三年必须有类似代表性类似业绩 |
备案要求 | 具有太原市当地备案 |
一般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近三年履约无不良记录或政府通报记录 | 近三年履约无不良记录或政府通报记录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5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总承包之外的重点专业分类 | A | 当A级承包商投标报价为最低价时,可享受5%的履约奖励金若中标,进度款付款比例可提升至85%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5% |
总承包之外的重点专业分类 | B | 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5%参与项目投标时,具有优先入围权在承接项目时,无数量限制 |
总承包之外的重点专业分类 | C | 本专业分类下,同一季度内入围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本专业分类下,一年内最多承接6个项目 |
总承包之外的重点专业分类 | D | 本专业分类下,禁止参与投标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反向应付保理 | 70.00 | |
银行转账 | 20.00 | |
其他 | 10.00 | 工程款抵房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