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筑垃圾消纳处理(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阳 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 9 点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WCG2020018
项目名称: 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筑垃圾消纳处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450000.00 或 最高 4.5元∕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最高限价(如有): 450000.00 或 最高 4.5元∕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采购需求 :对宏伟区区域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消纳处理,甲方负责将建筑垃圾运至乙方指定消纳处理地点,运距10公里范围内,超出运距范围,由乙方负责装车转运;乙方负责对甲方运来的建筑垃圾进行消纳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 宏伟区政府 317室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9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宏伟区政府 318室
六、开启
时间: 2020 年 7 月 29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宏伟区政府 318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宏伟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市宏伟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92100701002649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辽阳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 年 7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