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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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灌区***骨干工程**村支渠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号文批准,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喀什某灌区疏附县骨干工程14村支渠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20]88号文批准,
项目总投资约691.61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疏附县兴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疏附县乌帕尔乡14村;建设内容:本次改建渠道长度4.53公里;14村1号渠长度1.655公里(桩号:0+000~1+655),设计流量1.2~1.0立方米/秒,加大流量1.56~1.3立方米/秒;14村2号渠长度2.875公里(桩号:0+000~2+875),
其中长度1.955公里(桩号:0+000~1+955),设计流量0.8立方米/秒,加大流量1.04立方米/秒;长度0.92公里(桩号:1+955~2+875),设计流量0.5~0.3立方米/秒;改建渠系建筑物54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本次招标共分为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3)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监理标段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3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11:00,地址为疏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疏附县财政局五楼);(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新疆信息网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疏附县兴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电话:1819680162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崔雪松、李向可;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