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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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技改扩能项目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投资金额约*亿元,占地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技改扩能项目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投资金额约1亿元,占地面积约110亩。新建仓储面积约5000㎡、三层分装车间约14040㎡、二层生产车间约8400m2、原料盐库房约2400㎡、道路约10000㎡、连接黄海大道的路桥工程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海精盐厂技改扩能项目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发改价格[2011]534号;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含钢筋算量)]的收费标准为苏价服[2014]383号文。本次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约定的计费标准的60%。
2.4服务地点:盐城市响水县境内。
2.5计划开始实施日期:2020年7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具有2016-2017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四星级及以上,未参加盐城市2016-2017年度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的外市甲级企业视为四星级(以“盐中介管理办【2018】 2号文”为准)。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本单位的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须具备土建、安装类造价工程师各一名,土建、安装类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各一名。项目负责人***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盐都支行,账号:10426201040227571。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随投标文件密封邮寄或送达至开标地点。
未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是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2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银宝盐业相关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20年 7 月16日至2020年 7 月 20 日18:00前,将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需附注联系人手机电话及电子邮箱)和个人身份证扫描发送到以下联系人邮箱或送达联系人(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淮盐北路银宝盐业;联系人***
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20年 7 月23日18:00时前按下面的联系方式***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时。
8.2 开标时间:15时。
8.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淮盐北路银宝盐业公司企管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陈家港镇淮盐北路银宝盐业公司
联 系 人:毛冬青 电 话:13814365868
邮 箱: 9243295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