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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在线监测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5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5
截止日期:2020.08.06
地 区:重庆市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环保在线检测设备维护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BGYBX2020-07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在线检测设备维护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比选范围

2.1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6套烟气连续在线分析系统、2套水质连续在线分析系统、1套室外环保LED屏显示系统和1套环保专线配套内部网络的日常维护、日常巡检、定期保养、计划检修、定期校准、定期校验、日常消缺、故障处置、事故抢修、设备修理组装、配合CEMS水校准、生态环境部执法监测及甲方第三方比对监测等工作。

2.2 主要运行维护设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烟气连续在线分析系统包含南、北区烟气分析室内和标高21米烟囱采样平台的所有在线监测设备及场所清洁,包括烟气污染物分析仪、PLC、信号分配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数采仪、通讯模块、交换机、压空过滤器、压空反吹稳压单元、电磁阀、电源自投装置、配电箱、UPS电源、烟气粉尘仪、温度压力仪、流速仪、采样探头、反吹风机、复合取样伴热管线(管线上的阀门和保温)、复合管线(管线上的阀门和保温)、吹扫风管、电源线、信号线、网络通讯线、仪表保护管、路由器、南北区CEMS站房网络柜至门卫环保公示大屏网络柜间的互联网光纤通讯链路设备等。

2.2.2.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包含厂内和总排口2间水质分析小屋内和明渠采样点的所有设备及场所清洁,包括采样泵,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自动采样器、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含巴歇尔槽)、在线PH计、信号分配器、触摸屏、数采仪、通讯模块、交换机、配电箱、UPS电源、取样及样品废水回流管路、采样机溢流管路、电源线、信号线、仪表保护管等所有设备。

2.2.3.室外环保LED屏显示系统由室外环保LED屏、控制主机和工控机及其通讯光缆线路、通讯设备和通讯软件等组成,LED屏安装于厂区大门门卫,用于显示环保规定必需公示的HCl、SO2、NOx、CO、颗粒物和焚烧炉温度曲线。包括室外LED屏幕、LED控制主机、工控机、交换机、光电通讯模块(门卫、中控室)、光纤通讯线路、配电箱等所有设备和软件,以中控室网络柜互联网交换机电口为界,甲方负责互联网交换机以上相关设备和线路,互联网交换机电口以下,至中控室网络柜光电模块,门卫机房网络柜光电模块,及其光纤线路为乙方维护范围。

2.2.4.环保专线配套网络系统包含烟气在线监测专用网络和水质在线监测专用网络2个独立网络,分别负责水质数采仪、烟气+温度数采仪分别与水质、烟气2条电信环保专线的数据通讯。包括厂内烟气光纤网络交换设备及光纤线路、水质光纤网络交换设备及光纤线路等所有设备,以电信环保专线厂内数据通讯设备为界,电信运维商负责位于综合楼的环保专线网络柜调制解调器及外部光纤线路,电信调制解调器以下厂内所有环保在线监测相关网络设备均为乙方维护范围。

2.2.5.电源界面为CEMS分析室或水质分析室外部电源配电箱空开,自空开以下系统内部电源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包括双电源自投装置、UPS电源、CEMS配电箱1、CEMS配电箱2),电源进线由甲方负责。

2.2.6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日常巡检、日常维护保养、校准与校验等工作,应根据国家和甲方相关环保文件、规范、标准、管理办法等执行。

2.2.6.1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日常维护、日常巡检、定期保养、计划检修、定期校准、定期校验(温度、压力、流速需提供重庆市计检院校验合格证书)、日常消缺、故障处置、事故抢修、设备修理组装等工作。

2.2.6.2承包范围内设备的二级点巡检、故障排查。

2.2.6.3设备需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维护工作。

2.2.6.4负责与烟气及废水排放相关指标的厂内、外检测试验及配合工作,包括配合水校准、环保部门执法监测及定期比对监测、甲方定期第三方比对监测(含比对孔清洁及其所用耗材、比对盲板拆装、比对数据报送等工作)。

2.2.6.5对维护、抢修更换下来设备、备件的修复及复原工作。

2.2.6.6设备日常清洁及站房、检测平台的清洁工作(包括南、北区CEMS站房及其监测平台、综合废水排口水质在线监测站房及其明渠、门卫环保大屏机房)。

2.2.6.7甲方需要与环保相关的配合工作。

2.2.6.8制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并在站房内上墙公示。

2.2.6.9监测工作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负责设备稳定运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做好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和记录工作,做到仪器稳定运行及数据的可追溯性,各类自动监测运维原始记录应内容完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保存3年;承包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和上级环保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得到甲方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环保监测仪表出现故障后,一般故障应在1小时内处理正常;较大故障出现后应在4小时内处理正常,同时按要求启动应急方案。

2.2.6.10水质监测试剂、标液等耗材由乙方负责,烟气监测标气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应建立相应台账记录。

2.2.6.11配合甲方完成环保相关技术改造及环保自查自纠整改工作。

2.3 设备维护质量与可靠性指标考核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1

因乙方维护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投运后不符合要求影响正常生产或导致停运返修

1000元/次

2

乙方提交的检修、测量记录报表不真实或不完整,现场维护、校验等记录不全,没有及时填写

200元/项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保部门对甲方的考核

被考核数额150%

4

不执行甲方规定的检修质量验收制度

200元/项

2.4 检修管理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1

因设备维护人员离开现场影响正常工作

500元/人次

2

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

1000元/次

3

乙方维护人员无证上岗或持虚假资质上岗每发现一次考核

1000元/人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换工作人员

200元/人/天

5

乙方不按要求报送甲方要求的各类维护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记录报表等

200元/次

6

甲方发生应急事件,乙方不配合甲方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

1000元/次

7

乙方安全、职业健康、环保、质管理体系混乱

按甲方生产考核标准

8

乙方不配合甲方开展设备评级、检查,或组织不力

500元/项

9

标气、试剂超过有效期使用

1000元/次

10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备品备件及检修材料出现人为损坏或浪费

200元,乙方并按甲方购买价的200%进行赔偿

11

乙方CEMS校准和全系统校准,无故占用30小时/季度的维护时间

500元/项

12

乙方CEMS全系统校准,未在规定计划时间内完成的

500元/项

2.5执行标准和规范

2.5.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5-2017

2.5.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76-2017

2.5.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2.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 353-2019

2.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 354-2019

2.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 355-2019

2.5.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 356-2019

2.5.8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2019

2.5.9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 377-2019

2.5.10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 15-2019

2.5.1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 101-2019

2.5.12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6

2.5.13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

2.5.14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T/CAEPI11-2017

2.5.1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14

2.5.16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5.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5.18. 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控和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19)64号)

2.5.19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2.5.20烟气CEMS系统运维管理办法三峰环境发(2018)32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环境污染治理资质;

3.1.3 业绩:至少具有1个垃圾发电或火力发电维护工程项目业绩;

3.1.4 信誉: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拖欠劳务费或其它失信行为;

3.1.5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诚实、守信;

3.1.6 维护人员资格要求:

维护人员需同时持有有效期内水质和烟气《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7 投标人不得将本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转包和分包。

3.1.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比选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存在虚假行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比选申请人从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报名申请获取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时30分至2020年8月6日10时00分,比选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3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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