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20051)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1日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CG2020051
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
投标保证金: 01 包为 人民币30000元;02包为人民币30000元;03包为人民币30000元;04包为人民币30000元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4 个合同包: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车辆维修服务1包。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 车辆维修服务2包。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 车辆维修服务3包。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 车辆维修服务4包。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且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每包限价相同,基准价的总优惠率≥2%元,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基准价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且不得修改。)
采购需求:海城市公安局现有车辆197台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二年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应达到交通部门规定的《汽车维修开业条件》小型车整车维修;
(2) 投标人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2020 年8月11日 9 点 (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户名称: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2451120101000162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