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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15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宜昌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15
截止日期:2020.07.28
地 区:宜昌市
内 容: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委托,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磋商服务商前来磋商。   {C}一、{C}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BC********   *、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招标公告正文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委托,就宜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磋商服务商前来磋商。

  {C}一、{C}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C20061767

  2、项目名称:宜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项目

  3、项目预算:19万元整。

  4、采购内容:宜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购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一项,服务内容为对宜昌市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等积进行政策宣讲活动、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对在系列活动中发现的个别特殊对象,通过联合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入户家访,开展心理辅导、课业辅导、青春期教育、生活咨询等方面的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磋商服务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磋商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

  注:①磋商供应商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7月16日08时起至2020年07月22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领取文件其他说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磋商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磋商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四、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09时30分(注:08:3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206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采购信息在宜昌市民政局网、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磋商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202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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