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四好农村路朱泾镇新牧路(鸿尊路老小张泾桥)提档升级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行业资质、综合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好农村路朱泾镇新牧路(鸿尊路老小张泾桥)提档升级工程设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15-16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20-30200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翻建拓宽道路、维修1座桥梁(老小张泾桥)和拓宽4座桥梁(二号桥、蒋家埭桥、杨家庵桥和小张泾桥),同步完善安防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并接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96300.00元(国库资金:996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10、最高限价:99.63
11、合同履行期限:20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15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2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彩色原件扫描上传,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15 16:30:00至2020-07-22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审核通过,可在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下午四点半期间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下午四点半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3、现场报名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283弄68号。联系人:徐伟康,联系电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2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27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283弄68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283弄68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磋商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磋商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注意:开标时携带资料不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599 |
邮编: |
201512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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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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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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