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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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2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拟发行规模**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年。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陵城投”)拟发行规模3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
2、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二)。
3、信用评价(附件三)
(1)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
(2)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投标人受到证监会、发改委、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各只债券承销项目的所有自律处罚情况。
4、承销业绩(附件四)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独立、牵头、联席主承销发行只数和累计发行规模。(WIND数据来源,独立、牵头、联席主承销业绩以实际承销金额为准,不包含ABS、可交换债、证券公司债等产品)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江苏省范围内作为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独立、牵头、联席主承销商发行只数和累计发行规模。(同上)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扬州市范围内作为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独立、牵头、联席主承销商发行债券情况。(同上)
5、承销能力(附件五)
(1)投标人明确可自投本次债券发行金额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债券余额包销承诺函。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江苏地区独立主承销的AA主体区县级城投公司,3年及以上期限的沪深交易所非公开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情况。
6、发行方案(附件六)
从本次债券的方案设计,申报过程中的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论述,需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服务团队(附件七)
(1)投标人本次债券项目组人员配置人数,需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本次债券项目负责人***
(3)承诺驻场人员稳定及高效。
8、费用报价(附件八)
本次债券承销费用(每年)。
9、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四、评审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中标机构(如遇疫情突发原因,可能取消现场述标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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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联络人,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22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投标人可为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明确单一牵头方。联合体以牵头方成绩为准。
3、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发行成功后发行人给付承销费用。
5、本项目采取前三名入围,如果第一名因不可抗力无法承担发行工作,发行人有权选择第二名,以此类推。
6、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