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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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7 |
招标代理: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公告 伊滨区伊河汉魏大道湿地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HLYF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伊滨区伊河汉魏大道湿地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滨区 |
关键词: | 设计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本伊滨区伊河汉魏大道湿地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20-1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1390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和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6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7月22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涧西区建业壹号城邦10栋605室
伊滨区伊河汉魏大道湿地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滨区伊河汉魏大道湿地设计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滨区伊河汉魏大道湿地设计项目
2.2 审批编号:伊滨采购【2020】70号
2.3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LHLYFW2020-111
2.4 招标范围:以磋商文件为准
2.5 项目地点:伊滨区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金额金额:财政资金、1390000元
2.8 设计周期:7 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 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和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
4.1、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3、项目负责人***
4.4、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5、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6、信用截图;
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有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4.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7月16 日-2020年7月22日每天8:3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业壹号城邦10栋506室,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 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业壹号城邦10栋6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伊滨区办公楼
联系人***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2020年7 月15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滨区财政局。
招标人: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